他上的是Iowa大学,在Norwalk的剧院里也参演过角色。他的首个职业表演角色是在1999年ABC电视网的剧集“Odd Man Out”,他还在Gilmore Girls和Undressed等剧集中担任嘉宾演员,空闲时候,他喜欢踢足球(英式的),篮球,游泳,骑自行车和读书。
1979年出生的布兰登·罗斯属于七零年代正式步入“成年”的最后一批人,年近而立的他们已经磨掉了年少轻狂的痞气,心智变得成熟,事业小有成就……然而,如果去掉“超人”的身份,罗斯只能称为这一代的“后进分子”,1999年接演第一部电视剧以来,一直处在一个不尴不尬的位置:演了两部肥皂剧,好剧却只有客串的份儿;好不容易在一部惊悚片中谋到了一个角儿,看过整部影片后竟然不觉自己出现在哪里……罗斯的家乡是个只有6000居民的小镇,父母都是典型的知识分子,他从小就安静寡言,像个大姑娘般容易害羞。五岁的时候被母亲送去学钢琴,不求成才,希望可以借此树立一些自信心,没想到却阴差阳错地成培养出另一项兴趣--表演,在爱荷华大学接受了一年正统的表演训练课程后,就跑到洛杉矶“等待”机会,工作一直不多,却过得满足而幸福。
家乡小镇那种恬静、无欲无求的清爽气息,赋予罗斯阳光般的笑容,淡定、从容的随性。华纳公司力捧罗斯,首先为他确定明星地位,但这种高调与罗斯的性格是完全相悖的,只是习惯性地默默接受命运带来的一切。对于历代“超人”的凄惨下场,罗斯倒是很想得开:“当你得到一些东西时,就会失去另一些东西。”毕竟有机会和“超人”扯上关系,即使只有一次,也是上天赐予的莫大荣耀。